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详见《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2025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有吃苦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tswoffice@sz.gov.cn。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24:00止,不接受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34470。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信息汇总表;(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分析研判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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